各二级学院:
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,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请你们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提高安全意识,明确安全责任,把责任落实到岗位、落实到人头;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,落实安全管理措施,严格做到“责任到位、人员到位、预案到位、措施到位”。
二、集中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,重点做好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易制毒化学品及压力容器的安全排查及整改工作。
三、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实验室的水、电、气和门窗,做好“防火、防盗、防雨、防破坏、防灾害事故”等安全措施,贴好封条。
四、暑假期间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。
五、确因教学、科研需要使用的实验室,应由所在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领导和院长审批,并报资产处管理处备案后方可使用。在教育教学和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,实验室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,落实防护措施。学生做实验时,指导教师必须在现场指导。进行危险性实验,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进行。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,必须有专人守护,不得擅离职守。实验结束后,及时关闭水、电、气和门窗,确保实验室安全。
六、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。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,确保通信联络畅通,不得擅离职守。发现情况,要及时报告,妥善处置。
资产管理处实验室暑假值班联系人:吕老师,电话15970322276
特此通知
资产管理处
2023 年 07 月 03 日